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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消防办理审查意见的过程简明扼要5

  • 更新时间:2021-07-04 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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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办理;审查意见的过程和程序


  1.单位,建设向机构,消防申请对消防进行审计。


  宣布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计申报表;


  (二)工商,营业和执照单位,建设;的合法身份证件


  (三)建设工程新建、扩建工程;的规划许可文件


  (4)设计,单位和资质;的证明


  (5)消防和设计文件;


  (六)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消防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但依法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间。


  


  扩展数据: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第二章建设,设计,施工,安装和单位的责任


  第四条单位,建设新建、改建,扩建、建筑装修、变更图纸,工程设计、消防,项目资料送机构、消防、监理审核,并填写相应的《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第五条设计,单位市在开展工程项目时设计,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及其他工程,地区均要求提供。


  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与设计,单位相关的建筑工程项目必须符合中国消防科技标准的规定。


  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等建筑工程与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设计应在消防和设计上编写专题文章,内容包括设计的依据、工程的一般说明和图纸与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内容相关的材料在工程项目中。


  单位,设计将根据《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修订消防,设计和图纸。


  第六条单位,设计建立设计,消防责任制法定代表人负责组织在管理,消防,设计,单位,的工作并检查质量;技术负责人将消防设计、工程纳入检查范围单位,设计应组织设计,工程人员学习和掌握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并进行定期评估。


  第七条施工,安装和单位必须按照消防,设计,图纸,施工和安装,的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第八条凡本规定第五项至第九项的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建筑工程,在工程,单位,完成安装、施工,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进行技术试验并取得技术试验报告的设施、建筑消防。


  第九条单位,建设向消防,机构,工程,消防验收监理方提出申请,将设施,的技术试验报告发送至建筑消防,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发送至验收,消防。


  如果消防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不予移交,建筑业主不予接受使用。


  参考文献:


  百度百科-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监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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